
協會簡介
黑龍江省科技服務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是黑龍江省民政廳注冊成立,集聚了省內有代表性的科技咨詢、管理顧問、專利商標代理、法律咨詢、財務審計、企業孵化、電子商務、互聯網傳媒、應用研究、標準質量體系認證等科技服務機構,并組建成面向全省、全產業鏈條、專業集群化的社會團體。
協會遵照國發《關于促進科技服務業發展若干意見》(〔2014〕49號)的文件精神,以強化創新科技研發服務、科技技術轉移轉化服務、檢驗檢測認知服務、科技企業創業孵化服務、知識產權專業服務、科技咨詢服務、科技金融服務、科技普及與科技政策宣傳和綜合科技服務為主旨,以支撐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為目標,以滿足科技創新需求和提升產業創新能力為導向,整合集聚我省各專業服務機構,形成立足高新技術開發區,助力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企業成長孵化、資本上市為核心服務定位。
協會聯合黑龍江省科技服務業聯盟、省內各行業、產業協會,圍繞《黑龍江省千戶科技企業三年行動計劃》,面向全省征集科研機構和中小型科技企業發展需求,結合科技企業孵化、成長和壯大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開創創新科技服務新模式,培育科技服務新生態,打造專業、高效、務實的全鏈條科技服務隊伍,塑造龍江科技服務業集群品牌,推動黑龍江科技服務企業集群發展,支撐科技創新戰略的全面實施落地,推動科技成果產業化、規?;唾Y本化發展。

協會宗旨
? ? ? ?本會的宗旨: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加強與政府溝通,在政府與會員企業間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會員企業創新驅動發展;構建全方位科技服務發展平臺,引領我省科技服務行業又好又快發展。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黑龍江省科技服務業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名稱:Heilongjiang Provinc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ervices Association,簡稱HPSTSA。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本會是由省內有代表性的科技服務機構、科技咨詢公司、專利事務所、孵化器、科技型企業、生產力促進中心、研究院所等單位自愿結成的全省性、非營利性、行業性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加強與政府溝通,在政府與會員企業間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會員企業創新驅動發展;構建全方位科技服務發展平臺,引領我省科技服務行業又好又快發展。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社團登記管理機關黑龍江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的住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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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一)協助政府部門建立完善科技服務業自律機制,制定科技服務業道德準則、行規行約,規范會員企業自我管理行為,維護業內公平競爭;
(二)維護會員企業合法權益,反映行業合理訴求,協調會員與政府、會員與會員、會員與非會員、會員與其他組織的關系;
(三)監督會員依法經營,對違反協會章程和行規行約的會員,可以采取通報批評、警告、取消會員資格等懲戒措施;對有違法行為的會員建議并協助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予以查處;
(四)依法建立企業、科研院所、高校良性互動機制,促進技術成果轉移轉化;
(五)經政府部門授權,構建統一的檢驗檢測認證監管制度,完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資質認定辦法,開展檢驗檢測認證結果和技術能力國際互認;開展科技服務業從業資質認定工作,完善執業資質考核認證工作體系,接受委托承擔項目評估、成果鑒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申報或評審等任務;
(六)以科技創新需求為導向,依法大力開展知識產權代理、法律咨詢、業務培訓等服務,協助相關部門構建全鏈條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建立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平臺,提升產業創新服務能力;
(七)協助政府部門開展科技戰略研究、科技評估、科技招投標、科技管理咨詢、科技政策咨詢、科技信息等科技咨詢服務,以及發展工程技術咨詢服務,為企業提供集成化的工程技術解決方案;
(八)依法加強我省專業化和創新型孵化器的科技服務工作,逐步向綜合孵化器方向發展,建立起創業生態孵化體系;
(九)配合政府部門深化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探索發展新型科技金融服務組織和服務模式,探索建立適應創新鏈需求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
(十)依法跨領域融合、跨區域合作,將各類科技服務功能有機結合,提供高效的綜合科技服務創新服務模式和商業模式,發展全鏈條的科技服務;
(十一)以舉辦講座和科技培訓等形式,將先進的科學技術及時向社會進行普及;
(十二)探索以市場化方式整合現有科技服務資源,創新服務模式和商業模式,發展全鏈條的科技服務,形成集成化總包、專業化分包的綜合科技服務模式;
(十三)承擔法律、法規授權,政府委托以及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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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的會員為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愿;
(三)在本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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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一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二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三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
第二十四條 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六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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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七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九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一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黑龍江省民政廳財務審計。
第三十四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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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六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七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黑龍江省民政廳核準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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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九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一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黑龍江省民政廳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黑龍江省民政廳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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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經2015年5月15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黑龍江省民政廳核準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