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臺(套)政策
黑龍江省首臺(套)細則
目 錄
一、什么是首臺(套)
二、首臺(套)認定有什么好處
三、如何滿足認定標準
四、產品申報流程、要求及收費標準
一、什么是首臺(套)
首臺套是指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
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是指在國內和省內實現重大技術突破、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用戶初步使用或尚未取得市場業績的裝備產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包括前三臺(套)或批(次)成套設備、整機設備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統、基礎材料、軟件系統等,重大技術裝備為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發揮著十分重要作用。
各市推動裝備企業研制高端化、核心技術自主可控化,聚焦重點行業,服務引導重點企業,以點突破帶動整體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首臺(套)認定有什么好處
1、根據認定結果,對獲得首臺(套)創新產品認定的研制企業,首合(套)創新產品銷售價格的50%對貢獻突出的研發人員給予獎勵,單個種獎勵上限為200萬元。對省內首次購買應用首合(套)創新產品的單位,按產品價格的5%給予獎勵,單個產品獎勵上限為100萬元。
2、具有同一核心技術的產品只能獲得一次首臺(套)資金獎勵。
3、同一研制企業每年度獲得首臺(套)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三、如何滿足認定標準
1、研制單位應是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2、產品具有清晰的知識產權。研制單位經過其主導的技術創新活動,在我國依法擁有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以及依法通過受讓取得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申報產品未獲得知識產權的,需依據新產品新技術鑒定的有關規定,通過省級以上主管部門組織的新產品鑒定;
3、申請單位掌握產品生產的核心技術和關鍵工藝或應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在結構、性能、材質、工藝等方面對原有產品率先進行根本性政進;
4、申請單位具備產品設計及主要關鍵部件的制造、組裝能力,有固定的生產場所以及具備批量生產的基礎條件;
5、產品質量可靠,屬于國家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需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證;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需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6、企業生產制造的首臺(套)創新產品,必須有能反映單臺(套)產品制造成本及構成的原始資料和完整的產品銷售資料;
7、單臺(套)設備或關鍵部件以及相關智能控制系統銷售價格50萬元以上;基礎材料銷售價格在1萬元/噸以上且總價值 不低于50萬元/批;新一代信息技術軟件價值在50萬元/版以上;
8、企業研制開發的僅限于自用的產品或用戶單位定制的無重大技術創新的非標產品不屬于首臺(套)創新產品認定范圍。
四、產品申報流程、要求及收費標準
產品申報:
首臺(套)創新產品的認定,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與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通知,組織上一年度首臺(套)創新產品申報工作。市(地)工信、財政部門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按屬地化原則進行申報,指導企業按照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并確保材料形式完整,內容符合要求。市(地)工信、財政部門匯總行政區域內企業申報材料并聯合呈文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和省財政廳。
研制企業和用戶單位均在省內的,由研制企業牽頭,聯合第一個用戶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遞交申報材料。研制企業在省內,用戶單位在省外的,只對研制企業進行獎勵,由研制企業按屬地管理原則遞交申報材料。申報材料不作為最終獎勵依據。
1、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首臺(套)創新產品認定的組織工作,省財政廳負責首臺(套)創新產品獎勵資金安排、核定及撥付工作。
2、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技術評審,省財政廳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財務評審。評審費用在專項資金中列支。
3、第三方機構應按照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首臺(套)創新產品的技術評定和財務審核工作。不得外泄相關技術資料和財務數據。
4、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與省財政廳根據第三方機構的評審意見,提出擬認定名單,并通過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5、公示期滿后,將擬認定名單提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審議。審議通過后,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會同省財政廳聯合發布認定結果的通知,并通過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向社會公告。
6、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會同省財政廳聯合向省政府呈報資金撥付請示。省政府批復后,省財政廳按規定程序下達獎勵資金指標。
研制企業申請材料包括:
(一)首臺(套)創新產品認定申請報告和《黑龍江省重點領域首臺(套)創新產品獎勵資金申報表》;
(二)產品知識產權和技術先進性的有效佐證材料或新產品鑒定證書;
(三)產品近1年內的查新報告,產品檢測報告及標準備案材料,因產品特殊性確無相應檢驗檢測機構的,以產品合格證和能體現相關檢測數據的用戶使用報告為準。特殊行業需主管部門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四)能反映首臺(套)創新產品研發成本支出情況的相關財務憑證以及銷售首臺(套)創新產品的合同、銷售發票和繳稅等佐證材料。產品銷售完成時間距申請認定時間一般不超過2年。相關佐證材料的日期應體現在當年發布申報通知之日前,其中銷售發票額度應不低于50萬元;
(五)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已多證合一的,僅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產品申報年度的經營、財務、繳稅等情況的佐證材料。
用戶單位申請材料包括:
(一)首臺(套)創新產品采購應用獎勵項目申請報告;
(二)申請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已多證合一的,僅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產品采購合同和購置發票復印件。用戶單位申請首臺(套)創新產品采購應用獎勵項目的同時,研制單位必須申報首臺(套)創新產品認定,有關合同及發票應一致。
收費標準:
申報首臺(套)收費價格為100,000-200,000元或后收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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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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